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2020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并且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60分人员;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9月9日前取得;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已经公开招聘被录用为我区聘用制教师的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与上次招聘报名时相同学科岗位,不得跨学科报名岗位,可跨学段报名。鼓励其他学段(小学、初中)符合高中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报名高中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聊城市茌平区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聊城市茌平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应聘聊城市茌平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结果(有学位要求的提供);
5、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7、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信息”网页截图;
8、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派遣到教育部门的报到证,或者大学开设课程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必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需要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2018、2019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要提供: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12、报名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区教体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的,按1:1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四、考察体检
根据参加2020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优先录取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依次根据学位、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早者优先、党员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方法确定;其次录取仅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依次根据学位、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早者优先、党员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方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公布。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区教体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人选逾期未参加体检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仅参加笔试人员,约定一周讲课测试期,经学校测试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受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和往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符合聘用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聊城市茌平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小学教师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茌平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635-4276320
咨询电话:0635-4260606
本公告解释权归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