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7名(含村级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十堰幼儿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1年湖北十堰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持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4.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湖北十堰房县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湖北十堰幼儿教师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十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8∶30至9月8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1年9月8日18: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18∶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1年9月6日10∶00至9月9日18∶00。在缴费期间,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或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支付。
(4)打印准考证:2021年9月16日8:30至9月17日18:00。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881168。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信息填写错误,或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为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清晰。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计算方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占笔试成绩30%。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后进行折算。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湖北十堰房县人社局事业股提交相关材料(“三支一扶”加分申请表、“三支一扶”期满证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今日湖北十堰房县网、湖北十堰房县人民政府网和湖北十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三)资格复审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2021年湖北十堰房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及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三支一扶”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今日湖北十堰房县网、湖北十堰房县人民政府网和湖北十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拟聘岗位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三、湖北十堰幼儿教师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北十堰房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湖北十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3223722
湖北十堰房县教育局:0719-3109286
湖北十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湖北十堰房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咨询热线:4000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