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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113人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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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海拉尔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2020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等院校开展2020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工作,用以引进海拉尔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所需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部分高等院校开展校园招聘。招聘地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辐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六所)、国家“双一流”高校、“985”“211”院校、自治区内相关院校、招聘范围内的区外其他高校。此次计划招聘教师113人。详情请阅读《2020年海拉尔区校园招聘教师专业要求及职位设置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 。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985”.“211”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3.国家公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

4.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具体情况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

4.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需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按规定履行辞退程序)。

5.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职位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被开除学籍的人员及肄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5.在相关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海拉尔区教育系统。未满服务期调离人员,要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不得再次参加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职位表》等信息通过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lar.gov.cn)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发布。

(二)相关要求

1.招聘《简章》、《职位表》等信息通过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lar.gov.cn/)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发布。申报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下午5:00之前填写《2020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后上传至 hlexyzp@163.com邮箱内,领导小组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准备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毕业院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招聘职位表》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7)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8)通过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尽事宜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报者候考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三)复审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2.

2.复审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楼505室

3.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时间:

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 面试方式

1.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1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的岗位,将组织面试。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等于或少于3:1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时间及地点以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前议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分+试讲成绩8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总成绩公布

考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要求执行,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拟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科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对其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 0470-8117143

政策咨询电话:海拉尔区教科局:0470-811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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