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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各类学校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33人公告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2020-06-11
为不断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满足十二师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0〕7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十二师决定组织开展各类学校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编制内)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教师33名,涉及13个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10:00至6月19日17:00。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11日10:00至6月19日20: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网上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所有岗位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公告》《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如需信息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991-3753456。

2.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资格审查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免费师范生资格审查表》电子版1份(本人承诺需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习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推荐表(或在校表现)等材料扫描件)。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应聘人员为少数民族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上水平证书;

(7)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可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的通知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照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十二师指定的招聘邮箱sesrsjsydw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报名人员6月23日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采用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兵团第十二师人社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免费师范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薪资待遇

招聘到兵团一中第十二师分校教师

1.薪资待遇。新招聘教师不低于兵团一中本部教师待遇。

2.住宿。提供教师周转房及购房优惠。

七、监督

兵团第十二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十二师纪委监委 0991-3781280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十二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1-3753456

兵团第十二师教育局:0991-371195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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