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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第二批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354人公告

来源:和田就业服务网     2020-08-1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0〕3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2354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和田地区自聘教师,原则上自聘教师只能报考任教学校所在县市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1.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学历要求

  1.学前和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详见《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八)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2020年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先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基础考核一票否决的、业务考核不合格的自聘教师;

  7.2020年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已拟聘用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招聘公告、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jiuye.xjht.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8月13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10:00-8月19日18:00。

  2.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4日10:00-8月19日20:00。

  3.报名流程

  ①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jiuye.xjht.gov.cn)阅读《招聘考试板块》,并按要求进行操作,请考生使用电脑进行网络报名;

  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③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考生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

  ④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正面照片、毕业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证件照片大小100kb)。照片必须清晰,因照片不合格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⑤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在8月18日之前完成报名,最后一天报名如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留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⑦考生须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缴纳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一旦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填写错误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情况,依法依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③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或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经确认后可减免部分考试费用。

  ④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03-7862085。

  ⑤岗位咨询电话:考生可向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咨询(详情附后)。

  ⑥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下载安装钉钉软件,并使用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第一联系方式)进行实名注册。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20日-22日。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线上参加报考县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后期如有政策变化,按最新防控措施另行通知并执行。

  2.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师资格证(不作为限制性要求)、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2020年8月24日登陆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jiuye.xjht.gov.cn)阅读《招聘考试板块》,打印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25日-27日进行面试考前调试,2020年8月28日-31日进行面试。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组织。设立7个面试考区,分别为和田市考区、和田县考区、皮山县考区、墨玉县考区、洛浦县考区、策勒县考区、于田县考区。

  4.面试内容

  ①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教育教学能力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以试讲、答辩(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侧重于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和学科提前准备3份不同课时的教案,试讲时由考官现场随机抽取1份教案交由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分钟。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进行面试。

  考生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不作为限制性条件)、普通话等级证、报名表等证件的原件,以备考官核对检查。考生须提前联系报名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就网络面试平台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沟通对接和考前调试。根据疫情变化,面试工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020年9月4日考生可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查询面试成绩排名情况。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2.体检组织和标准。参加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安排专人分组进行,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县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须于2020年9月13日前将考察表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5.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或调剂。

  (五)调剂

  1.调剂安排:2020年9月6日-9日进行。对成绩合格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或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考生须签订书面协议。

  2.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3.考察:2020年9月15日前将考察表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六)公示

  2020年9月18日,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在地区人社部门网站和各县市教育局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名单的异地考生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2018年修订)要求,根据个人意愿提前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提交放弃聘用申请,建议不再来和参加体检。

  拟聘用考生体检结果以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结论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七)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八)聘用

  对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总量内管理。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各县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教师的档案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至各招聘县市教育局。


  四、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和田地区教育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和田地区2020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教育局:0903-7862017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7885219

  和田市教育局:18690361672,18690295270

  和田县教育局:0903-2023036

  皮山县教育局:0903-6427187

  墨玉县教育局:0903-6514821

  洛浦县教育局:0903-6623237

  策勒县教育局:0903-6715958

  于田县教育局:0903-6816715

  民丰县教育局:0903-675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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